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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废液回收处理整改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2日 16:02   点击:

林学院废液回收处理整改通知

近期林学院主西侧门发生废液混放到西侧门垃圾处,致使一名清洁工手臂严重受伤,学校非常重视此事,校资产处相关领导要求林学院尽快制定实验有毒有害药品废液回收管理方案,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林学院在评估前已发布有关实验有毒有害药品废液回收处理和废弃实验材料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学院以此事件为警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执行,严禁将易制毒化学品混放到垃圾里,少量残留液务必存放在废液桶中,同类废液药品可混合放在一个废液桶中,标明其废液的成分、含量,废液回收时及时联系实验设备处赵老师82190075,学校统一进行废液处理。对于废弃的药品容器(瓶、罐等)需要倒净药品后,在实验室通风处,将空药品瓶存放到纸箱中,积攒到一箱或一定数量时,与楼层保洁员联系,由其进行安全处理。日常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一定要有借出、入记录,实行双人双管,易制毒化学药品柜要双人双锁管理,如有易制毒化学品混放到垃圾里、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执行,对事故人和相关老师实行相应处罚,请教师加强对学生有毒有害药品废液处理方法的教育和监督工作,做到警钟长鸣,防范未然。

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

201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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