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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 09:55   点击:


一、学院简介

林学院是东北林业大学最具优势和特色的研究型学院,也是学校历史最久、师资最强、平台体系最健全的学院。多年来,学院立足我国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坚持五育并举、科教融合,长期为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培养生产应用、林业管理和科学研究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70年来,在王业遽、周以良等老一辈林学家牢记使命、艰苦创业精神的激励下,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为我国林业和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学院现设有林学、生态学两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17年,林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学院拥有林业行业首个林木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共建),国家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筹)1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林草局重点开放实验室3个、国家林草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林草局陆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网络中心3个。

学院教职工总数为199人,85%以上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181人,教授(研究员)76人,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64人。学院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3人、省级模范教师2人;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以及省级教学团队1个。在新时代教育国际化背景下,学院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及德国等近30个国家和地区有关院校和科研单位建立了学术交流、专家互访、合作研究等方面的良好关系。

在高等教育从外延式发展转向以质量提升为核心内涵式发展的大背景下,学院将继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专业建设为基础、学科建设为龙头、素质培养为目标、科技创新为核心,勇担使命、砥砺奋进,在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研究型学院的道路上不断创造新的辉煌。

二、招生计划

林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招收人数为27人,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1人,校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3人(表1),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1 2022年林学院“申请-考核制研究生招生计划情况

专业代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计划

 

071300

生态学

01生态系统生态与修复生态学

-

 

02陆地生态系统碳汇与全球变化

5


090700

林学

01林木遗传育种

7 (3联合培养)


02森林培育学

2


03森林保护学

3


04森林经理学

5 (1少民)


05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1

 

06森林植物资源

2


07森林防火

2


 

 

三、学习形式及招生专业

林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学制为4年。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见《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

四、选拔对象

“申请—考核”制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本科和硕士阶段均应为全日制学历教育。

五、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5.考生前置学历或学位背景原则上应与其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且硕士期间成绩优秀。

6.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相关学术论文至少1,且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被SCI收录的论文(不含摘要和短评);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期刊内发表的论文或在源发期刊发表且被EI收录的中文论文;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收录的论文;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并能提供检索报告、样刊或其他佐证材料。

7.招生专业外国语语种为英语的基本要求: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以上;新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分;新GRE成绩不低于260分;在英语作为政府官方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及以上学位,并能提供佐证材料。

招生专业外国语语种为俄语的基本要求:通过全国大学俄语四级或以上;通过俄语专业四级或以上;在俄语作为政府官方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及以上学位,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招生专业外国语语种为日语的基本要求:通过全国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新N2)及以上者;在日本获得过硕士及以上学位,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六、申请程序

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及我校《东北林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东林校研〔202012号)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制定了《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组评价成绩评分细则》用于指导和规范学院“申请-考核”制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招收流程如下。

(一)公布细则

学院制定“申请-考核”制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网上报名

我校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凡报考我校博士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前通知。

1.网报时间:2021129-1215

2.网报地址: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bsbm),网报步骤,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3.网上缴费:考生须在网报系统在线支付报名费150元,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并成功交纳报名费为报名成功标志,有效报名信息只限一条,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支付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4.提交申请材料: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形成胶装纸质版,电子版扫描材料签字盖章后原件)。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系统下载,由所在学院党支部签字盖章);

2)《东北林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本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7)外国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8)课题、项目、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

9)《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0)在职考生从事的工作与报考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密切相关证明;

11)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专项计划除外)专业技术职称证明。

以上材料由申请者本人遵照模板(见附件3-6)、按上述顺序,提交给学院制定邮箱(见附件8,电子版以PDF文件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学院将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核对原件后,复印件存档备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四)初审遴选

学科成立材料审查与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专家小组,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组评价成绩评分细则》对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打分(100分),简称为导师组评价成绩。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导师组评价成绩进行遴选,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并发送复试通知。

 

(五)综合考核

学院按学科(专业方向)成立的面试专家小组开展综合考核工作,具体详见《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综合考核采取面试形式,包括专业能力考核(100分,含专业外国语40分和专业知识考核6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六)复试总成绩核算

复试总成绩(300分)=导师组评价成绩(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00分)。其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总成绩不合格。

(七)择优录取

学院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林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七、专项计划招生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招生按学校当年政策及规定执行。

2.教育部其他专项计划,待教育部发布相关文件后,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八、体检要求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生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综合考核前另行通知。

九、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年。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奖助学金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等相关文件执行,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十一、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协议书。

十二、违纪处罚

考生在报名或考核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申诉

考生如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我院调查、处理。仍有异议的,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十四、其他事项

1.学籍、学历和学位认证方法详见附件11

2.考生若为在职人员,其现从事的工作必须与其报考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密切相关;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专项计划除外),原则上应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具备科学研发职能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3.考生若为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须取得原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4.每位博士生导师只能招收1名定向就业博士生(专项计划除外),且所指导的定向就业博士生毕业后,方可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

5.“申请-考核”制录取考生占用当年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和接收导师博士生招生指标。

6.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7.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未取得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8.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不提供考试科目大纲。

9.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10.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11.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在职考生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12.学院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培养和奖助等,可在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各学院咨询电话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3.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按学校要求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14.学院将在学校指导下,按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十五、报名及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

邮政邮编:150040

联系人:赵老师

电子邮箱:zhaobo1987@nefu.edu.cn

咨询电话:0451-82190385

监督电话:0451-82190606

十六、本简章由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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