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5日 14:30   点击:

各位老师大家好!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加强教学质量检查的若干规定》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本学期第9周至第12周(4月22日至5月17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为充分贯彻“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的工作原则,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现作如下要求:

一、常规检查

各学院(部)结合《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程》、《东北林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文件精神做好以下常规检查工作,保证学校本科教学运行工作正常进行。

(一)开展听课、查课、基层教学组织活动

各单位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制度,

重点检查实验课、青年教师和新教师(在我校承担本科教学工作未满两年)的课堂教学。各学院(部)应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听课情况,组织以专业或教研室为单位的基层教学活动(老中青传帮带、观摩教学、教学研讨等),及时解决问题,推广优秀教学经验,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推动教师整体教学水平提高。

(二)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

各学院(部)对教师教学准备工作进行抽查。检查教师教学工作的规范情况、教学安排、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案完成情况、教学方法改革运用情况等。重点检查教师上下课时间遵守情况,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

(三)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

各学院(部)按照《东北林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对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等前期工作材料进行抽查。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防止毕业设计(论文)中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将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201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检测。

(四)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

各学院(部)要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教学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与服务,构建和谐课堂,同时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全体教师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和热情,营造教风、学风、考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专项检查

本学期是学校推行考试方法改革的第一个学期,要求各教学单位对已经实施考试方法改革的课程要进行跟踪检查。既要查看开展考试方法改革的课程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又要了解掌握在推行考试方法改革过程中的有利举措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并要及时反馈和整改。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4月22日至5月3日:各教学单位组织对上学期各类文档、本学期教师教学准备文档及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工作材料进行自查,自查比例不低于15%;各单位按要求开展听课、查课活动,并对教风与学风考风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5月6日至5月10日:学校将对各学院(部)的教学安排及教师课表的执行情况、教学秩序情况,特别是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的行为规范方面进行抽查。

5月13日至5月17日: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反馈阶段。

各学院(部)应根据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实际,认真部署教学检查工作,研究和建立教学检查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力求将教学检查工作落实到整个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要认真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于5月3日前把有关座谈会的具体安排报至教务处教务科(综合办公楼515室)。此外,教务处还通过电子邮箱(jwcjwk@nefu.edu.cn)等形式广泛收集有关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部)要撰写总结报告,与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并于5月15前交教务处教务科,其它检查材料装订成册,各学院(部)自己存档。

特此通知


友情链接
手机版

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