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大家好!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提出,要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教学方法是体现教育理念、实践教育理论、传输教学内容、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进行教学方法改革,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现就推进我校教学方法改革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见附件1)。
参评2013年教学方法改革示范课程的教师,需准备教学内容和效果的佐证材料(教学方法改革方案及教案、教学效果、教研活动材料、课程录像及学院领导、教学督导听课记录等材料),并于2013年12月16日——23日上交相应材料的纸件及电子版,学校组织专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