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通知公告

转发教务处关于考试方法改革2013-2014第一学期相关要求调整和工作部署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6日 16:01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东北林业大学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实施方案》(校教〔2012〕2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学校于2013年3月初印发了《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深化考试方法改革指导性意见的通知》(东林校教[2013]3号),并于本学期开始试点运行。经过一学期的运行,各层面反响强烈,侧面反映了该项改革作用的普及面广、触动深,推动作用明显。

通过期中教学检查和个别学院单独调研,教学督导组、校学生信息中心等多方面的信息反馈,学校考虑进行适当调整,主要调整和工作部署如下:

一、调整内容

1.每门课程都要有平时成绩(指所有课程),在考试课程中,平时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10%~20%。在考查课中,平时成绩一般不超过总成绩的40%。

平时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具体内容由以下一项或几项组成,比例由教师自己掌握,但不能单独使用课堂考勤来计平时成绩):

(1)作业成绩:包括课外作业、课程论文等作业的完成情况与质量。

(2)平时测验成绩:包括平时单元测验、习题课以及其他随堂测验的成绩。

(3)课堂表现,记载依据包括:是否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主题交流,回答课堂提问;是否有其他与听课无关而又影响他人听课的行为。

(4)课堂考勤,记载依据包括:是否按时上课;是否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教师统一安排组织的活动;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听课时,是否按规定手续向任课教师或班主任请假。

2.进行考试方法改革的理论课总成绩组成:平时成绩(10%~20%)+阶段成绩+期末成绩+实验成绩(指理论课中有实验的,根据实验学时所占比例,教师自己掌握,但一般不超过25%)

3.进行考试方法改革的课程考试次数调整

考试次数调整如下:这里的课程学时是指课程的理论学时,不含实验学时。

48学时(含48学时)以下的,1+1模式(1次阶段考试+1次期末考试),阶段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不超过40%,期末考试所占比例不超过50%;

48-80学时(不含80学时),2+1模式,每次阶段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不超过25%,期末考试所占比例不超过40%;

80学时(含80学时)以上,3+1模式,每次阶段考试成绩所占比例不超过20%,期末考试所占比例不超过40%。

4.注重过程考核,采取多样化累加式考核形式

下学期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继续贯彻100分试卷、至少90分钟考试时间,原则上有理论基础知识讲授的都要采用闭卷考试;针对一些课程性质特殊的课程,如艺术绘画等类课程,由各学院(部)把关,讨论认定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对于选修课、公选课,也要推行考试方法改革,实现全过程考核,考试形式可多样化。原则上有理论基础知识讲授的都要采用闭卷考试,如果采用开卷考试,就要严格符合开卷的标准。不适合闭卷考试的由各学院(部)把关,讨论认定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5.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原则上也要进行过程考核。学校鼓励各学院针对实验课的多样性、复杂性进行研究讨论,由各学院(部)把关,拿出过程考核的方案(除预习报告、实验报告外,可考虑教师在指导过程中的提问、操作技能等)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6.学生考核过程中不及格时,须参加补考,所有课程的补考试卷满分100分,补考没有平时成绩。

7.排课、排考调整

针对学生考试集中问题,教师除了尽量安排随堂考外,教务处在排课、排考时力争进行错时、均衡安排,主要解决办法:

(1)排课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起止周的串动;

( (2)前半学期、后半学期均匀排课,平衡前半学期与后半学期的课程门数;

(3)教师网上申请阶段性考试的教室,阶段考试尽量使用上课教室,考试坐不下的再申请其他教室,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基础英语等课程教务处统一排考,教务处及时审查网上考试时间是否过于集中,并及时调整。

二、工作部署

1.充分发挥各学院(部)在教学全过程的主体作用。各学院(部)在考试方法等教学改革中要高度负责,组织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师集体讨论决定特殊课程的考试形式、考试内容等。

2.继续贯彻执行《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深化考试方法改革指导性意见的通知》(东林校教[2013]3号)文件要求,下学期继续推行考试方法改革,考试次数、考试形式等按调整后的要求执行。

3.校级重点课程必须进行考试方法改革,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及学校重点建设专业要起示范带头作用。

4. 2013级新生的所有课程都进行考试方法改革(大学英语、思政课、体育课单独改革);

5. 2013-2014第一学期各学院(部)推行考试方法改革的课程占学院开课数的50%(含新生课程、重点课程在内)。

6.继续推行研究生助课、辅导答疑、助考制度,学院(部)要出台相应的政策,减轻教师监考压力。阶段考试中,每个教室必须至少有一位教师监考。55人以下的普通教室,可派2名监考人员;阶梯教室学生人数50人以上的考试,安排3人以上监考(1位监考教师/25名学生)。

7.各学院上报下学期考试方法改革课程,同时详细填写申请表,于6月28日下班前上交教务处考试中心,交杨洪学查收。

教务处

2013年6月20日


友情链接
手机版

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